盐业变革迫在眉睫,盐业法制建设同样如此。
面临翻天覆地的变革和经营模式的根本性变化,如何去看待我们的法制建设,切实需要认真的思考。
正如省国资委莫德旺主任所说:21世纪最大的风险就是法制风险。市场竞争,法制先行。下面就轻盐集团的法制建设,我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预防为先的以法律顾问制度为中心的法制预防制度。1882年,美国新泽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第一个设立了法律管理部门。1979年,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在中国率先设立了法律处。中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用短短的二十多年走过了国外一百多年的历史。目前集团虽然加强了法律事务,但法制预防制度并没有完全建立,作用更是没有得到完整的体现。应该以法律预防为重点,组织建立全系统的法律顾问制度,构建全公司的法制系统,切实将法律预防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全过程。企业法律顾问除了要提高“打官司”的能力,更要提高避免、消除隐患的能力——将工作重点放在“事前预防”上,设立重大决策的法律前置审核制度,对重大投资和市场行为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超前预防决策风险,尽量避免、减少事后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2、推动行业的标准化建设,提高进入门槛,强化盐业批发企业的在位优势。盐业企业并非没有标准,不仅仅有GB5461,GB5462等生产标准,GB/T 18770-2002就是行业进入的门槛。但这个标准,是根据我盐业企业落后的现状来制定的。与其说是标准,不如说是企业的内部制度。建议集团推动全系统的标准化建设,从内部的管理、产品的质量,到企业准入制度,号召全体企业进入ISO900达标系统,对内提高管理水平,对外形成较高的进入门槛,从而推动批发企业根本性的变革,迎接盐业体制改革的考验。从这个意义上说,订立标准的意义,甚至超过立法。
3、全面推行员工保密制度,全员签订员工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协议。界定保密范围,界定商业秘密范围,是我们目前的首要工作,盐业即将进入市场经济,保护自己,首先就是攘外必先安内。在我国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在面临改革的时候,必须就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等有关事项,与员工签订相关协议,或者将此条款写进用工合同之中。这样,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有利于盐业整体利益的发展,有利于整体队伍形成向心力。
4、制定比较完善的员工守则,从规范派遣员工到正式员工,最大程度避免劳动争议的存在。有变革就必然有劳动争议,盐业体制改革,必然将引发各企业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但是,人事制度改革条件及程序非常严格,操作不慎则会给用人单位带来巨大用工风险,如何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是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往往会成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焦点。企业通过制定专业、合法、有效的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防范劳动用工的风险!
5、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以专业化的手段,规范相关的企业行为。其一是预防手段专业化,首要是合同的订立。订立格式合同和合同集团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审核制度)的建立就成为当务之急。其二是纠纷处理程序的专业化,这点必须杜绝人情,强调专业,以专业之人,专业之程序,办专业之事。例如我公司某派遣员工,在酒醉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导致此人残疾,本来可以通过事先投保、事后取证的方式予以风险规避。结果,由于种种原因,事先没有投保,事后缺乏合法取证,结果导致企业的损失,本来派遣员工就是为了规避风险,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赔偿上的连带责任,使得盐业企业既花了派遣员工管理费,又没有有效的规避风险。必须细化各项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和处置的流程。本着高效及时、避免漏洞的原则规定各类工作的处理程序,而且要使法律事务的处理与企业其它各项管理程序紧密结合,并纳入日常管理考核。
6、建立完善法律事务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把关人”。企业法制工作必需的基本制度包括合同管理的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企业涉外文字材料把关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制度、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法律事项联合审议制度、法律事项督办制度,等等。这些制度与市场息息相关,与竞争行为紧密相联,对规范企业行为、保护企业权益有直接作用,必须建立完善。
7、加强法律信息化建设,重点完善合同体系。首先,要建立应用合同管理和诉讼管理信息系统,使主业和非盐一体化,使企业的合同管理达到条款规范化、流程科学化的效果,全面构筑含合同管理、诉讼管理、非诉讼事务、普法教育、法律咨询于一体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其次,要通过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和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以及相关信息人员的培训体系。最后,充分发挥全省企业法律顾问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大合同信息化传递和修改,对重大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谈判、签约、履行、变更到终止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法律服务,以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8、法制学习和宣传,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制宣传要涵盖从经济到企业内部管理,要在盐政执法中学习并得到进步,提高执法水平,站好最后一班岗;要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学习,从《劳动合同法》到《合同法》,乃至于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的法律法规,甚至要在个人事务中学习,哪怕离婚,或者是一次维权,也是一次法制的学习和教育。
盐业改革,为我们盐业企业法制建设提出了一个新课题,未来盐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仅仅在我们的经营活动中,更在我们的法律活动之中。